0142_第九章 贖罪論的諸理論
第九章 贖罪論的諸理論
贖罪論的諸理論
關於此教義的歷史,通常分為三個時期:教父時期、經院哲學時期,以及從宗教改革時期至今。在此議題上的著述者,通常採用的方法是按時間順序,回顧各個時期傑出的神學家,並概述每一位神學家的教導。
基督的工作旨在達成兩大目標:一是除去人類因罪而受的咒詛;二是使人類恢復神的形象與團契。這兩者對於救恩皆不可或缺。我們既有罪咎需要除去,又有死在罪中的靈魂需要被賦予神聖生命的新原則。聖經所呈現並為教會所持守的救贖教義,已為這兩個目標提供了預備。在神學家所構想的對立理論中,這些目標往往不是被忽略,就是其中之一被不當地置於次要地位。早期希臘教會的特點是高舉後者(恢復神的形象與團契),而拉丁教會則使前者(除去罪的咒詛)更為突出。在回顧此教義的歷史時,我們會發現有五種總括性的理論,涵蓋了該教義在歷史上所呈現的所有眾多形式。